浙江温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吴树敬 宋德光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颁布实施为标志,我国的海洋行政管理已进入了一个依法治海、以法兴海的新时期。近年来,浙江瑞安市的海洋执法主要是围绕着《海域使用管理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执法队伍的思想建设,统一规范各项相关制度,依法实施对海域的监督管理等,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以人为本,明确目标任务。自2001年组建瑞安市海洋与渔业局之后,其行政管理职能转向了海洋与渔业两副担子一肩挑,由生产管理为主转向了海洋与渔业执法管理为主。为适应新的形势,明确工作目标及任务,该市通过调研和外出参观、考察等方式,努力学习和借鉴兄弟县市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明确加强海域使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认真转变观念,转换职能,明确海域使用管理工作职责,细化各项考核指标,建立了新的工作运行机制。同时进一步强化海洋执法力量、执法手段和执法装备设施,确保各项海洋法律、法规及规章得以全面贯彻执行,形成了海洋开发与管理的整体合力,为将瑞安建设成为海洋经济强市保驾护航。
二是通过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针对长期存在的无偿、无序、无度用海现象,必须让全社会了解和熟悉国家新颁布的《海域使用管理法》,进一步争取党政领导及涉海部门对海域使用管理工作的重视、支持和配合,提高用海者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当《海域使用管理法》实施一周年之际,该市将宣传海洋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和开展了声势浩大、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先后投入十多万元印制了大批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标语牌等,并邀请市人大、政府领导及海洋主管部门发表电视讲话,举办《海域使用管理法》知识竞赛、现场咨询等,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专项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海域使用管理法》顺利实施起到了推动和促进作用,奠定了良好的海洋执法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