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市海洋与渔业局 李维祥
山东东营市的海域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需要解决和完善的地方很多。笔者认为,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海洋意识薄弱,依法用海、管海的观念亟待加强。近些年来通过宣传教育,全市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海洋国土意识虽然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与海域使用管理的形势及发展、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有的海域使用单位对相关法律、法规缺乏深入了解,错误地认为"我交了海域使用金,这块海就属于我的"。因此,不允许其他船只在该海域从事捕鱼生产,且非法强行向过往船只收费,有时甚至发生斗殴事件,产生不安定因素。部分人重陆轻海,重开发、轻管理的思想、行为依然存在。
二是缺乏专业队伍,管理水平不能适应现代化的海域使用管理要求。尽管东营市目前有海域使用测量资格的资质单位已有3家,但就全市350多公里的海岸线来说,还显不足。有些地方根本就没有具备海域使用可行性论证资格的资质单位,海域使用管理技术的依托力量相当薄弱。再加上海域使用管理工作刚刚起步,管理队伍人员少且缺乏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还相对较低,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市海域使用管理工作的高效运行。
三是专用设备短缺,管理手段落后,不能满足海域管理基本需要。近几年,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虽然加大了对海域使用管理工作的投入力度,增添了不少仪器、设备,但由于全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自身资金不足,无力购置海域使用管理的专用设备,影响了正常工作的开展,导致《海域使用测量管理办法》《海籍调查规程》等制度中的有些规定不能得到有效落实。
四是管理体制不顺,严重制约了海域使用管理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尽管《海域使用管理法》已将海域管理权赋予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但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覆盖了东营市7万多公顷的海域面积,加上宜于养殖和贝类养护的潮间带面积2.6万多公顷、浅海面积2万公顷海域,使该市的海域开发利用空间大为缩小。由于海岸线未界定,有些滩涂海域存在着管理部门交叉,职能重叠,彼此争议,形成了海域多头管理的局面。这种状况严重地影响了《海域使用管理法》的实施,制约了全市海域使用管理工作的推进。
针对上述现状,笔者认为,东营市的海域使用管理工作应予以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