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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构建海域管理理想模式
——惠州市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区建设探微
来源: 国家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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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7-03-22

中国海洋报记者 常生林

  惠州市位于广东省东南部,管辖大亚湾和红海湾部分海域,海域面积4519平方公里,有海岛140个,海岸线长223.6公里,岛岸线长133.7公里,海洋资源量居广东省前列。2001年,惠州市被国家海洋局、财政部确定为第二批国家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区。至今,全市持证使用海域面积13922.6公顷,持证率达100%,海域使用"无序、无偿、无度"的局面得到根本改变,海域使用管理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及早解决体制问题完善地方管理制度

  1996年,惠州市委、市政府在原水产局的基础上,成立了海洋与水产局,明确赋予其海洋综合管理职能,解决了渔业与国土、交通等多头管理海洋资源的历史问题,理顺了各涉海部门的管理权限。2003年1月颁布实施了《惠州市无居民海岛及其周围海域开发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将无居民海岛的保护与管理职能赋予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理顺了管理职能,为该市实施海域使用制度创造了良好的内部行政环境。

  惠州市在《海域法》颁布前,就出台了《惠州市浅海滩涂水产增养殖管理办法》等地方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为全面贯彻落实《海域法》,该市于2002年8月、9月分别颁布了《惠州港口水域溢油应急计划》、《惠州市防治船舶及有关作业污染海域管理规定》和《惠州市海域开发利用总体规划》;2002年12月审议通过了《惠州市人工鱼礁建设规划报告书》;2003年1月颁布了《惠州市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管理暂行规定》、《惠州市无居民海岛及其周围海域开发管理暂行规定》。以上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的出台,使全市海洋管理规章制度日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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