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国际海底区域活动是由中国大洋矿产资源研究开发协会组织实施的。
1990年4月,国务院批准“以中国大洋矿产资源研究开发协会的名义向联合国海底筹委会申请矿区登记,将大洋多金属结核资源研究开发作为国家长远发展项目,并给予专项投资”。1991年3月,我国成为在联合国已登记的第五个国际海底先驱投资者。根据国务院的批示精神,1991年4月24日,中国大洋矿产资源研究开发协会(简称大洋协会)成立,成立大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李鹏总理发来贺信。中国大洋协会受中国政府委托,在“区域”内组织开展大洋资源研究开发工作的组织,受《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制约和保护。
中国大洋协会由常务理事单位和理事单位组成,现有理事单位55个,常务理事单位12个。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为理事会,协会办公室作为协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大洋专项任务的具体组织实施。
中国大洋协会成立之后,即组织制订了《中国大洋资源研究开发第一期(1991—2005年)发展规划》,并具体组织实施,开始了我国大洋事业非凡的15年的发展历程。
我国对“区域”的探索始于20世纪70年代,最初是进行多金属结核调查。在1984年8月16日,国务院领导李鹏、张劲夫就批示,同意七部委联合上报的《关于加强大洋锰结核资源调查工作的请示》。据此,国家海洋局和地质矿产部分别派出“向阳红16号”和“海洋四号”调查船,共进行了8个航次的调查,调查面积200多万平方公里,从中选出30万平方公里多金属结核富矿区,为我国提出矿区申请登记奠定了基础。
这是我国早期对“区域”进行的探索。
大洋协会成立以来的15年,是中国大洋事业突飞猛进的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