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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发展我国大洋事业
来源: 国家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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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7-03-21

中国大洋矿产资源研究开发协会办公室主任 张利民

  随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生效和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制度的建立,处于大洋深处而属于全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的国际海底区域,正以其广阔的空间、丰富的资源和特殊的政治地位日益成为各国关注的重要战略区域,而需求压力的增加和科技水平的发展,使人类对深海大洋的认识在不断地深入,大洋也为世界各国提供了越来越大的发展空间。

  我国的大洋工作起始于20世纪70年代,最初以多金属结核资源调查为主。70年代中后期,我国大洋调查船先后在太平洋海底采集到锰结核。80年代初,我国大洋锰结核资源调查工作取得较大进展,1984年开始着手制定我国大洋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并开始部署相关的科学和技术研究工作。1991年,以“发展我国深海高新技术,为人类开发利用国际海底资源做出贡献”为宗旨的中国大洋矿产资源研究开发协会(简称中国大洋协会)正式成立,成为组织我国各方面深海科研开发力量,开展大洋工作的主要平台,并代表我国向国际海底管理局和国际海洋法法庭筹备委员会申请矿区登记。2001年5月,中国大洋协会与国际海底管理局签订了《勘探合同》,以合同形式确定了我国在太平洋中部拥有专属勘探权和优先商业开采权的7.5万平方公里多金属结核矿区。这一多金属结核矿区的获得,为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宝贵的资源战略储备,是大洋工作者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奉献的一份厚礼。

  在大洋勘查工作持续开展的同时,我国在深海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领域也得到了快速发展。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深海勘查、深海矿物开采、运载和冶炼等高技术平台,形成了一定的技术储备。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深海高新技术装备在大洋考察中得到了实际运用,已开始走向成熟阶段,深海技术作为高科技的重要领域,必将辐射并带动相关技术产业的发展。

  为和平和公平利用国际海底区域资源,我国一直积极参与国际海底事务。1996年,我国以先驱投资国的身份成为国际海底管理局第一届理事会B组成员,2000年连任理事会B组成员,2004年顺利当选为A组成员,由主要投资国转为主要消费国,在国际海底事务中的影响进一步扩大。我国提出和开展的“环境基线及其自然变化研究”计划,成为国际海底管理局四大国际合作项目之一。

  经过近30年、特别是最近15年的建设和发展,一支多学科、多领域、高层次的深海科学和技术人才队伍正在茁壮成长,能力建设明显加强.

  为适应国际形势,积极应对竞争,2005年4月2日,“大洋一号”科学考察船启航赴国际海底区域,开始执行我国首次环球大洋科学考察任务,此次活动受到了中央高层领导的重视,政治局委员曾培炎副总理在启航前给予了重要指示,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同志在南非访问期间,专门登船视察和慰问了全体船员和科学家。“大洋一号”船满载着中华民族的希望远赴三大洋引起了国人的广泛关注。“大洋一号”的环球考察已经取得了丰硕成果,标志着我国大洋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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