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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五年
来源: 国家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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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1995-05-22

(一)《全国海洋开发规划》颁布实施

  我国第一部跨世纪《全国海洋开发规划》经国务院原则同意,已由国家计委、国家科委、国家海洋局联合行文印发全国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贯彻实施。该规划确立的基本战略原则是实行海陆一体化开发,提高海洋开发综合效益,推行科技兴海,求得开发和保护同步发展。总体构想是要建立一个海运体系,开发五种主要资源、发展五个重点开发区,同时规划三个海洋特殊开发区。

  《全国海洋开发规划》的贯彻实施,不但对我国海洋开发将起到宏观调控作用,而且有助于沿海经济的持续发展。

(二)制定《中国海洋21世纪议程》

  《中国海洋21世纪议程》是根据《中国21世纪议程一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的精神而制定的,是“九五”期间和21世纪初我国海洋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行动纲领。它把“海 洋资源的可持续开发与保护”作为主要领域。通过该议程的实施,可以提高有关部门和地区、以及社会广大公众参与海洋可持续发展事业的积极性和能力,促进我国海洋和沿海经济、社会持续、稳定、高速、协调地发展,为解决我国人口、资源、环境和发展等紧迫问题拓宽道路。国家海洋局于1995年1月28日决定制订《中国海洋21世纪议程》,经过一年的努力,该议程已制定完毕。《中国海洋21世纪议程》及“海洋行动计划”的发布和实施在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加速海洋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增强我国在国际海洋界的竞争能力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和深远的意义。


(三)“大洋一号”首航太平洋区进行多金属结核勘探

  我国远洋科学考察船“大洋一号”于7月27日至12月10日执行“中国大洋协会”东太平洋海区 DY85—5航次大洋多金属结核勘探任务,并承担6000m水下自治机器人海上试验任务。

  “大洋一号”利用目前国际上最先进的多波束测深系统,对预定海域海底地形地貌等进行走航式测量。共完成测线12000海里,绘出15万平方公里二维、三维地形图,使我国首次获得深海 区完整、精确的海底数据和图件。

(四)中日副热带环流合作调查第一航次任务圆满完成

  中日副热带环流合作调查研究项目从本年度开始, 为期四年。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使用“向阳红14”号船于10月l1日至l1月 3日执行中方第一航次海上调查任务。共完成CTD观测80个站;ADCP全航程观测,共19天;气象观测l40次(定时观测60次,停泊观 测80次),海水化学1470组数据;二氧化碳总取样726个;海洋生 物水样852个、样品329个;海气通量观测两个站,共48小时。

(五)《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改工作启动

  受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委托,1995年l1月,由国家海 洋局牵头,成立了包括农业部、交通部、海军、国家计委、国家科委、国家经贸委、外交部、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等单位参加的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修改工作组。在对《海洋环境保护法》执行13年来基本 情况进行充分调研和考察后,修改工作组结合我国的海洋环境现状,认真研究了有关的国际法和国际公约以及国际社会海洋环境保护领域的最新成果,收集整理了大量资料,着手对我国现行《 海洋环境保护法》进行修改。现已完成《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正案和总结的征求意见稿。《海洋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将进一步促进我国海洋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的开展,为开发海洋、发展海洋 经济提供更加科学的法律依据。

(六)重点陆源排污区监测监察

  十几年来,国家海洋局依法对我国的海洋环境状况不间断地实施有效的调查、监测和监视,结果表明我国近海海洋污染主要来源于陆源排污。据估计,排入我国海域的污水和各种有害有毒 物质,80%左右来自陆地。为了准确地掌握我国近岸海域环境污染对生态破坏的程度、趋势及其主要原因,客观和直观地反映我国沿岸海域污染的严重性,引起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与重 视,提高公众保护海洋的意识,促进沿海地方各级政府和排污单位对陆源排污的治理与控制,使沿海社会和经济健康发展。1995年,国家海洋局开展了重点排污口监测监视工作。对全国陆源排 污状况以及部分重点海区陆源排污对近岸海域环境和资源的损害实施了大规模的调查监测。监测海域从北到南依次是:大连湾、大连市区南部海域、锦州湾、龙口市沿岸,长江口(上海市沿岸)、厦门员当湖和深圳大鹏湾以及湛江港。

(七)《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发布实施

  《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由国家科委批准,国家海洋局于1995年5月29日正式发布施行。

  《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对海洋类型保护区的建设、保护区管理部门的职责、建区申请、选划程度、保护区区划和具体管理都作出了规定,标志着我国海洋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从此 走上了法制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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