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国海洋局长会议确定国家海洋工作以发展海洋经济为中心,推进海洋综合管理工作
全国海洋局长会议于7月14日在丹东市举行。会议确定了国 家海洋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即以发展我国海洋经济为中心,围绕权益、资源、环境和减灾, 以海洋综合管理和公益服务为主线, 依靠海洋科学技术进步,重点抓好海域使用管理,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八五’计划》所确定的目标。
(二)国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规定颁布实施
经国务院正式授权,由国家海洋局和财政部共同制定的《国 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于五月三十一日正式颁布施行,标志着我国海域的使用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
我国首次以法规的形式,规定海域属国家所有,鼓励海域的合理利用和开发,并将根据海洋政策、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开发规划,统一规划海域的各种使用,同时确定了“海域使用证制度” 与“海域有偿使用制度”,这将对我国海洋综合管理工作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
(三)全国海洋开发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
在全国海洋开发规划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国家海洋局负责,沿海l2个省、区、市和国务院21个有关部、委、局、直属单位共同参加,历时三年编制完成了我国第一部《全国海洋开发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