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越南海洋干部团团长吴光讯一行两人由青岛抵京,与国家海洋局商谈两国海洋科技合作事宜。刘志平副局长会见吴光讯团长,并进行了友好会谈。
3月18日国务院批准国家海洋局在青岛、宁波、广州设立北海、东海和南海分局,在天津建立海洋情报资料中心、海洋仪器研究所。
3月18日在原国家科委海洋专业组办公室基础上正式组建国家海洋局海洋情报资料中心,定点在天津。
4月20日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正式成立,暂住上海大名路173号。
5月27日中央气象局和国家海洋局联合通知:气象部门所有海洋水文工作和任务(包括辅助观测)一律移交给国家海洋局,通知还就有关海洋水文站、点的交接办法、交接时间等作了具体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
6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由高等教育部领导的山东海洋学院,改由国家海洋局和高等教育部双重领导,以国家海洋局为主。从当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
6月4日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成立并开始对外办公,暂住广州广东省工交干部学校院内。
6月5日国家海洋局委托广州造船厂建造4艘登陆艇出厂,归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建制。船号为“海测731”、“海测 732”、“海测733”、“海测734”。
6月11日中国潮汐表的编制工作,由中央气象局移交给国家海洋局海洋情报资料中心,并于当年正式出版发行潮汐表。
6月28日国家编制委员会同意国家海洋局在北京组建海洋水文气象预报总台。
7月1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在青岛市组建,即日启用印章,正式开始对外办公,地址暂住湛山大路2号。
8月1日国家海洋局海洋仪器研究所(局内部简称仪器所)在天津正式成立。
8月7日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命令:沈振东为国家海洋局副局长。
8月28日国家海洋局决定:在大连426厂建造的4艘50吨级登陆艇归北海分局建制 (9月命名为海测“529”、“530”、“531”、“532”号,10月正式交付使用)。
10月26日经国家科委批准,将中国科学院的华东海洋研究所及其所属的浙江海洋工作站、 东北分院所属的东北海洋工作站等移交给国家海洋局领导管理。
11月26日中国科学院和国家海洋局联合通知,将中国科学院华东海洋研究所及其所属的浙江海洋工作站,东北分院所属的东北海洋工作站于1965年年底以前办理完移交手续,1966年1月1日起由国家海洋局领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