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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六四年
来源: 国家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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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1964-05-28

 
   1月4日国家科委党组根据专家们的建议,写信给中央书记处和邓小平总书记,正式建议成立国家海洋局,并提出了国家海洋局的6项具体任务。 

  2月11日中共中央正式批准在国务院下成立国家海洋局,向国务院办理手续。 

  7月22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百二十四次常委会议,批准在国务院下设立国家海洋局。 

  9月1日国家海洋局印章自即日起正式启用,开始对外办公。 

  10月31日国务院第一百四十八次全体会议通过:任命齐勇为国家海洋局局长,刘志平、周绍棠为国家海洋局副局长。 

  11月20日中共中央批准:由齐勇、林凤山、刘志平、周绍棠、王景宇、朱焕文六同志组成中国共产党国家海洋局委员会(简称局党委);齐勇同志任书记,林凤山同志任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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