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中共中央正式批准在国务院下成立国家海洋局,向国务院办理手续。
7月22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百二十四次常委会议,批准在国务院下设立国家海洋局。
9月1日国家海洋局印章自即日起正式启用,开始对外办公。
10月31日国务院第一百四十八次全体会议通过:任命齐勇为国家海洋局局长,刘志平、周绍棠为国家海洋局副局长。
11月20日中共中央批准:由齐勇、林凤山、刘志平、周绍棠、王景宇、朱焕文六同志组成中国共产党国家海洋局委员会(简称局党委);齐勇同志任书记,林凤山同志任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