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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传输网络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海管字[2008]363号
来源:
国家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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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8-07-24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监测中心、信息中心、技术中心、中国海监总队:
为保障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传输网络的正常业务化运行,我们制定了《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传输网络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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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ed By HZCMS协同内容管理系统 内容管理专家 publishdate:2008/07/24 11:3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