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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报海域使用论证资质申请有关材料的通知
来源: 国家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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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8-09-16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域使用论证资质管理规定》和论证工作的需要,我局将启动海域使用论证单位资质申请的审查工作。根据对持证上岗人数和近两年年检结论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在申请海域使用论证资质的59家单位中,有23家新申请的单位和6家申请晋级的单位(见附件1)通过初审;10家新申请的单位和20家申请晋级的单位(见附件2)未通过初审。请通过初审的单位,在930,按照《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分级标准》(国海发[2008]7号)的要求,补充报送有关材料及电子文本(见附件34)。

人:邢

联系电话:(010)68026935

电子邮箱:zizhi@soa.gov.cn

    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1号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

    编:100860

 

附件:1、通过初审的单位名单

      2、未通过初审的单位名单

      3、海域使用论证资质申请表(补充)

      4、海域使用论证资质晋级申请表(补充)

 

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日

附件1

通过初审的单位名单

新申请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辽宁省海洋水产科学研究院

2

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

3

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

4

山东海水养殖研究所

5

上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6

杭州国海海洋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

7

浙江省工程勘察院

8

浙江省海洋监测中心

9

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

10

广东海洋大学海洋资源与环境监测中心

11

珠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12

湛江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

13

汕尾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14

广西红树林研究中心

15

海南省海洋地质调查局

16

葫芦岛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站

17

连云港市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中心

18

舟山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

19

舟山市海洋勘测设计院

20

浙江省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

21

东莞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

22

如东方圆房地产评估事务所

23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晋级单位

1

北海预报中心

2

宁波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3

大连鹏程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4

江苏省海洋水产研究所

5

宁波市海洋与渔业研究院

6

广州海洋资源环境监测中心

 

 

 

 

 

 

 

附件2

 未通过初审的单位名单

新申请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不合格事项

1

烟台大学海洋学院

持证上岗人数不达标

2

上海水产大学海洋学院

持证上岗人数不达标

3

厦门科泓海洋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持证上岗人数不达标

4

广东省海洋资源研究发展中心

持证上岗人数不达标

5

日照市水产研究所

持证上岗人数不达标

6

盐城师范学院

持证上岗人数不达标

7

如东县渔业技术推广站

持证上岗人数不达标

8

启东市渔业技术推广站

持证上岗人数不达标

9

杭州东普科技有限公司

持证上岗人数不达标

10

南通市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中心

持证上岗人数不达标

晋级单位

1

南京大学

持证上岗人数不达标

2

河海大学

持证上岗人数不达标

3

广西海洋监测预报中心

持证上岗人数不达标

4

辽宁省海洋技术开发中心

持证上岗人数不达标

5

中交天津港航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持证上岗人数不达标

6

天津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持证上岗人数不达标

7

河北省海洋研究院

持证上岗人数不达标

8

潍坊市海洋环境监测站

持证上岗人数不达标

9

山东鲁地海洋地质勘测院

持证上岗人数不达标

10

胜利油田海洋勘察测绘中心

持证上岗人数不达标

11

盐城工学院

持证上岗人数不达标

12

江苏省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持证上岗人数不达标

13

珠海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

持证上岗人数不达标

14

威海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持证上岗人数不达标

15

浙江东华海洋资源咨询有限公司

持证上岗人数不达标

16

南海工程勘察中心

未达到连续两年年检均为“合格”

17

海南省海洋开发规划设计研究院

未达到连续两年年检均为“合格”

18

秦皇岛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未达到连续两年年检均为“合格”

19

河北省地勘局第四水文工程地质大队

未达到连续两年年检均为“合格”

20

广西科学院

未达到连续两年年检均为“合格”

 

 

 

 

 

 

附件3

 

 

海域使用论证资质申请表

(补充)

 

 

 

 

 

 

 

 

填表单位:                     (盖章)

 

填表日期:                  

 

 

 

 

 

 

     

 

1、          本表一律用钢笔填写或用计算机打印,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2、          本表按《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分级标准》要求逐项填写。凡填写内容不明确的,按不符合该项标准处理。

3、          表二中技术负责人可填写1~2名(技术负责人同时作为技术骨干人员在表三中填写)。

4、          表三中技术骨干人员名单按海洋地质类、海洋工程类、海洋生物类、物理海洋类、测绘、环境科学类、海洋化学类、经济管理类专业顺序填写,同专业按高中级顺序填写。

5、          表四中“仪器设备”按海流计、精密回声测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象色谱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