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海洋局发布的2000年中国环境公报显示,2000年我国海洋环境总体质量状况与上年基本一致。在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实施1周年之际,我国海洋环境质量整体恶化趋势得到了进一步遏制。
4月1日,是我国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1周年。国家海洋局积极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加强了对我国海洋环境保护的监督和保护工作,进一步遏制了我国海洋环境质量整体恶化的趋势,为海洋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作出了贡献 。在3月30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海洋局还发布了2000年中国海洋环境公报(包括中 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中国海洋灾害公报,中国海平面公报),并预测了2001年度海洋灾害 情况。客观、公正的公报有利于社会各界和各级政府及时了解海洋环境状况,有利于合理开发和科学保护海洋,更有效地为海洋减灾防灾服务。
公报表明:2000年我国海洋环境总体质量状况与上年基本一致,全国近岸和近海域水质劣于国家一类海水水质标准区域的面积达20万平方公里以上,大中城市附近和河口海域污染 仍最严重。陆源排污仍然是污染的主要因素,主要污染物质是无机氮、磷酸盐、油类、以及 有机物和重金属。随着沿海经济的发展,污染物排海量近期内不会有明显减少,特别是新的难降解有机污染物入海量将呈增加趋势,因此,我国近海海域环境质量状况依旧不容乐观,必须保持高度重视。
据新闻发言人介绍,海洋环境保护法实施一年来,海洋局以围绕海洋经济和社会发展为中心,不断加大海洋环境监测力度。调整了海洋环境监测站位和监测方案,突出了对近岸重 点海域的监测,增加了海洋生物质量监测和海洋生态监测项目,同时建立了中央地方相结合 的海洋环境立体监测网络。
其次,加强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各类污染物的排海和入海,有效遏制了海洋环境质量进一步恶化。
海洋生态保护是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增加的重要章节,为落实工作,新建了广西北仑河口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等若干海洋类型自然保护区,强化了现有各个海洋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其中南麂列岛海洋生态保护区和山口红树木海洋生态保护区分别加入了"国际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络。
为履行监督管理海洋环境的职责,建立了海洋环境公报制度。实行国家,省(自治区直 辖市),市(计划单列市,地级市)三级发布体系。公报不但可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海洋环境 保护事业,也为地方各级政府开展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决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批示,海洋局目前正在加紧建设赤潮监测预警系统业务化系统,逐步开展针对赤潮的监测监视和预报警报,组织做好赤潮信息发布和赤潮灾后评估工作。同时推动地方各级政府建立赤潮应急响应系统。一年来,发现赤潮28起,因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减少了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
去年,国家海洋局组织实施的"南中国海海岸带综合管理能力建设项目"顺利完成。该项目在广东海陵湾、广西防城港和海南清澜湾建立了三个示范点。通过实施项目,各示范区 初步形成了以可持续渔业发展,港口建设与生态保护,以及合理开发利用多种海洋资源为特征的南中国海海岸带综合管理模式,今后将逐步向全国推广,以促进各地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发展。
国家海洋局参与编制还通过渤海综合整治、规划,有效开展海洋灾害预测预报、制定与 《海洋环境保护法》相配套的规章制度、深入开展海洋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等方面,积极推进各项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新闻发言人强调,在新世纪里,将认真履行《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赋与的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强化海洋环境保护工作,逐步建立完善的海洋环保法规制度体系,制定切实 可行的海洋环保发展规划,强化管理职能,加强能力建设,完善业务体系,促进我国海洋资 源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