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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生态环境全国领先
来源: 中国海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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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8-01-16

  中共海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卫留成近日在中华环保世纪行十五周年座谈会暨总结表彰大会上指出,“通过努力,海南基本遏制了环境质量恶化的趋势,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了全国领先水平。”
      近年来,海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通过和批准了《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海南省沿海防护林建设与保护规定》等27项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从1999年到2006年,海南省投入财政资金达120多亿元用于退耕还林、水土流失和土地沙漠化的治理、采空矿区生态恢复、海洋生态保护等方面。去年起又决定每年从财政拨出专项资金,用3年~5年的时间,实现全省海防林断带合拢、窄带加宽、残带增强,全面恢复海防林的生态功能;还决定在3年内基本解决全省所有市县的垃圾和污水处理问题。
      通过这些年的努力,目前海南省基本上遏制了环境质量恶化的趋势,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了全国领先水平。2006年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6%,比1998年提高了37.6个百分点。全省生态公益林得到有效保护,建成了拥有69个自然保护区的自然保护区体系。
      多年环境监测的数据表明,海南的空气质量始终保持在一、二级;水环境质量也相对较好,饮用水源地仅发现局部地区有问题;海洋环境质量较好,只是在近岸海域的局部地区有轻度污染。近岸海域的污染大部分是陆源污染,包括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以及养殖业发展等。 (亦 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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