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 责
承担综合协调海洋开发利用和规范管辖海域使用秩序的工作;拟订海域使用和海岛管理政策与技术规范;编制并监督实施海洋功能区划、海岛保护与开发规划;承担海域使用项目的审核、海域使用权登记工作;承担海域使用金具体征收和减免的有关工作;承担无居民海岛权属管理工作;承担海域、海岛使用的论证、评估和海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承担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和海域使用信息系统管理工作;审批和管理海底电缆管道铺设;承担领海基点海岛保护、海岛名称及标志设置的有关工作;发布海岛开放和保护名录;承担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建设、保护与管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