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海洋公报目录 >> 中国海洋灾害公报 >> 2001年>> 正文


4.海浪灾害
来源: 中国海洋报
字体:
发布时间: 2002-01-26

  2001年,我国近海海域各海区4米以上巨浪累计天数为329天,其中渤海6天,黄海29天,东海103天,台湾海峡79天,南海112天。海上巨浪给浙江、山东、海南、广东和江苏等省造成了较为严重的损失,因巨浪沉没、损坏大小船只共618艘,死亡、失踪265人,直接经济损失约3.1亿 元。其中,浙江省沉船176艘,死亡、失踪156人,经济损失约1.69亿元;山东省沉没货轮2艘,翻 沉、损坏渔船250艘,死亡、失踪4人,经济损失约1.2亿元;海南省沉船13艘,损坏船只150艘,死亡、失踪39人,经济损失约1,200万元;广东省沉船19艘,死亡、失踪37人,经济损失逾800万元;江苏省沉船8艘,死亡、失踪29人,经济损失约100万元。

 


 
 
版权所有:国家海洋局主办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1号 邮编:100860
网站维护制作:国家海洋信息中心 网管信箱: weber@mail.nmdis.gov.cn
京ICP备05079994号  建议使用:1024*768,16位颜色显示器,Microsoft IE 4.0以上浏览器 
Produced By HZCMS协同内容管理系统 内容管理专家 publishdate:2008/07/18 16: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