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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统计分析
来源: 中国海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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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3-02-28

3 统计分析


3.1 海域使用现状
  截至2002年末,我国已查明海域使用面积2 239 756公顷, 占我国领海和内水面积的5.9%。 主要用海类型及面积分别为: 渔业用海1 448 542公顷, 交通运输用海226 425公顷, 工矿用海105 604公顷, 旅游娱乐用海9 722公顷,海底工程用海3 234公顷,排污倾倒用海16 181公顷,围海造地用海51 342公顷,特殊用海320 251公顷,其他用海18 455公顷。

全国主要用海类型及面积百分比


3.2 海域使用确权情况

3.2.1 累计确权情况

  截至2002年末,全国累计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21 174本,确权海域面积624 740公顷。其中,确权海域面积最多的省份是山东省210 166公顷,以下依次为辽宁省174 146公顷,江苏省70 610公顷,广东省58 343公顷, 福建省45 235公顷, 浙江省34 584公顷,河北省10 150公顷,广西壮族自治区8 777公顷,海南省6 664公顷,天津市774公顷,上海市362公顷;累计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最多的省份是山东省5 620本,以下依次为辽宁省3 524本,广西壮族自治区3 199本,福建省3 177本,浙江省2 448本,广东省2 001本,海南省537本,河北省321本,江苏省244本,天津市16本,上海市4本。

 

各地已确权海域面积比较


  
截至2002年末, 各用海类型的已确权面积分别为:渔业用海559 646公顷,交通运输用海14 311公顷,工矿用海14 922公顷,旅游娱乐用海3 776公顷,海底工程用海3 087公顷,排污倾倒用海754公顷,围海造地用海15 493公顷,特殊用海1 666公顷,其他用海11 085公顷。

全国各用海类型已确权面积百分比

 

3.2.2 2002年确权情况
  2002年,全国共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5 295本,确权海域面积222 473公顷。其中,国家海洋局直接受理用海项目申请137个,批准用海项目83个,确权面积4 929公顷。2002年度确权海域面积最多的省份是江苏省70 610公顷,以下依次为山东省51 610公顷,辽宁省29 148公顷,浙江省25 912公顷,广东省16 502公顷,福建省15 107公顷,广西壮族自治区4 003公顷,河北省3 250公顷,海南省967公顷,上海市362公顷,天津市74公顷;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最多的省份是山东省 1 178本,以下依次为浙江省1 165本,福建省1 134本,广西壮族自治区714本,辽宁省327本,广东省294本,江苏省244本,河北省82本,海南省68本,上海市4本,天津市2本。

2002年各地确权海域面积比较


  
2002年,各用海类型的确权面积分别为:渔业用海199 975公顷,交通运输用海5 798公顷,工矿用海9 560公顷,旅游娱乐用海2 103公顷,海底工程用海2 110公顷,排污倾倒用海25公顷,围海造地用海2 033公顷,特殊用海588公顷,其他用海281公顷。


3.3 海域使用金征缴情况
  截至2002年末,全国累计征收海域使用金33 487.4万元。其中,累计征收金额最多的省份是辽宁省9 071.8万元,以下依次为山东省6 589.5万元,广东省6 307.0万元,河北省3 661.0万元,海南省2 861.5万元,福建省1 733.1万元,浙江省1 586.9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1 086.3万元,江苏省479.2万元,天津市111.2万元。

各地海域使用金累计征收额比较


  
2002年,全国共征收海域使用金11 981.8万元,比2001年增长了34.7%。其中,征收金额最多的省份是辽宁省3 411.8万元,以下依次为山东省2 815.1万元,浙江省1 371.8万元,河北省1 118.0万元,福建省955.6万元,广东省866.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599.0万元,江苏省479.2万元,海南省153.7万元,天津市51.6万元。

2002年各地海域使用金征收额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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