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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统计分析
来源: 中国海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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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4-02-29

4.1 海域使用现状
  截止2003年年末,我国已查明海域使用面积2 449 651公顷,占我国领海和内水面积的6.5%。主要用海类型及面积分别为: 渔业用海1 635 392公顷, 交通运输用海276 644公顷, 工矿用海109 702公顷,旅游娱乐用海27 945公顷,海底工程用海28 196公顷,排污倾倒用海13 497公顷,围海造地用海32 967公顷,特殊用海289 813公顷,其他用海35 495公顷。

全国主要用海类型及面积百分比
4.2 海域使用确权情况
4.2.1 累计确权情况
  截止2003年年末,全国累计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26 902本,确权海域面积783 011公顷。其中,确权海域面积最多的省份是山东省231 937公顷,以下依次为辽宁省197 139公顷,江苏省99 452公顷,福建省73 444公顷,广东省65 579公顷, 浙江省43 355公顷,天津市17 253公顷,河北省14 471公顷,广西壮族自治区11 717公顷,海南省5 939公顷,上海市811公顷;累计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最多的省份是山东省6 947本,以下依次为福建省4 558本,辽宁省4 020本,广西壮族自治区3 918本,广东省2 998本, 浙江省2 422本,海南省847本,江苏省477本,河北省431本,天津市60本,上海市4本。

各地已确权海域面积比较
  截止2003年年末, 各用海类型的已确权面积分别为:渔业用海655 422公顷,交通运输用海49 408公顷,工矿用海26 473公顷,旅游娱乐用海5 265公顷,海底工程用海21 546公顷,排污倾倒用海2 117公顷,围海造地用海11 242公顷,特殊用海8 074公顷,其他用海3 464公顷。

全国各用海类型已确权面积百分比
4.2.2 2003年确权情况
  2003年,全国共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7 686本,确权海域面积205 266公顷。其中,国家海洋局登记用海项目137个, 确权面积16 985公顷。2003年度确权海域面积最多的省份是福建省42 878公顷,以下依次为江苏省41 906公顷,辽宁省32 976公顷,山东省21 493公顷,天津市16 658公顷,浙江省12 131公顷,广东省9 592公顷,河北省5 266公顷,广西壮族自治区5 087公顷,海南省294公顷;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最多的省份是福建省1 881本,以下依次为广东省1 698本,山东省1 012本,广西壮族自治区1 004本,辽宁省708本,浙江省679本,江苏省241本,河北省167本,海南省114本,天津市45本。

2003年各地确权海域面积比较
  2003年,各用海类型的确权面积分别为:渔业用海148 506公顷,交通运输用海19 901公顷,工矿用海8 125公顷,旅游娱乐用海897公顷,海底工程用海20 186公顷,排污倾倒用海893公顷,围海造地用海2 123公顷,特殊用海4 059公顷,其他用海576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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