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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统计分析
来源: 国家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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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7-07-06

  3.1 海域使用管理现状

  截止到2006年年末,全国已确权海域面积1 125 114.36公顷,其中经营性项目1 071 254.37公顷,公益性项目53 859.99公顷;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39 395本,其中经营性项目38 261本,公益性项目1 134本。

  主要用海类型及其确权海域面积分别为:渔业用海929 104.31公顷,交通运输用海63 465.88公顷,工矿用海45 435.17公顷,旅游娱乐用海6 369.42公顷, 海底工程用海17 389.64公顷, 排污倾倒用海1 069.89公顷, 围海造地用海42 420.90公顷, 特殊用海11 502.24公顷, 其他用海8 356.91公顷。

全国各用海类型已确权面积百分比

  国家海洋局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322本,确权海域面积59 412.70公顷,全部为经营性项目。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权海域面积和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情况分别为:辽宁省290 702.85公顷,8 900本;河北省37 141.11公顷,2 036本;天津市17 973.88公顷,88本;山东省263 397.81公顷,8 690本;江苏省217 893.99公顷,1 145本;上海市882.07公顷,8本;浙江省62 101.14公顷,2 800本;福建省86 133.69公顷,6 916本;广东省67 977.33公顷,2 765本;广西壮族自治区12 408.31公顷,4 423本;海南省9 089.48公顷,1 302本。

表1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域使用确权现状

  3.2 2006年海域使用管理情况

  3.2.1 海域使用确权情况

  2006年,全国共确权海域面积227 318.41公顷,其中经营性项目215 822.04公顷,公益性项目11 496.37公顷;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8 759本,其中经营性项目8 626本,公益性项目133本。

  国务院批准确权海域面积8 587.82公顷,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38本,全部为经营性项目。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权海域面积和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情况分别为:辽宁省54 682.10公顷,2 392本;河北省21 903.90公顷,1 412本;天津市1 119.94公顷,26本;山东省47 835.81公顷,1 806本;江苏省61 788.46公顷,378本;上海市240.81公顷,5本;浙江省7 969.34公顷,323本;福建省11 003.58公顷,1 312本;广东省9 584.53公顷,453本;广西壮族自治区1 328.09公顷,297本;海南省1 274.03公顷,317本。

表2 2006年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域使用确权情况  

  各用海类型的确权面积分别为:渔业用海189 977.51公顷,交通运输用海12 918.20公顷,工矿用海6 139.08公顷,旅游娱乐用海851.81公顷,海底工程用海294.61公顷,排污倾倒用海35.33公顷,围海造地用海11 293.94公顷,特殊用海2 559.62公顷,其他用海3 248.31公顷。

  3.2.2 海域使用权注销情况

  2006年,全国共注销海域使用权证书1 343本,其中经营性项目1 305本,公益性项目38本;注销海域面积54 182.14公顷,其中经营性项目49 986.08公顷,公益性项目4 196.06公顷。

  3.2.3 海域使用金征收情况

  2006年,全国共征收海域使用金157 474.53万元。其中,国务院批准的用海项目缴纳海域使用金50 341.51万元。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的用海项目缴纳海域使用金数额分别为:辽宁省22 629.15万元,河北省11 314.56万元,天津市1 389.52万元,山东省22 974.72万元,江苏省14 423.08万元,上海市71.95万元,浙江省8 771.25万元,福建省13 637.08万元,广东省2 132.4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8 721.02万元,海南省1 068.29万元。  

2006年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域使用金征收数额比较

  各用海类型的海域使用金征收金额分别为:渔业用海21 383.19万元,交通运输用海9 112.64万元,工矿用海7 662.36万元,旅游娱乐用海596.17万元,海底工程用海1 673.56万元,排污倾倒用海87.95万元,围海造地用海115 898.12万元,特殊用海9.54万元,其他用海1 051万元。  

2006年主要用海类型海域使用金征收数额百分比

  3.2.4 2006年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情况

  2006年, 全国共有河北、 山东和江苏三省开展了海域使用权招标、 拍卖工作实践,通过招标、拍卖共设定海域使用权101宗,确权海域面积7 178.57公顷。其中,河北通过拍卖方式,批准使用并确权发放的海域使用权证书90本,面积2 468.67公顷,海域使用金征收金额498.67万元;山东通过拍卖方式,批准使用并确权发放的海域使用权证书10本,面积4 618公顷,海域使用金征收金额69.27万元;江苏通过招标方式,批准使用并确权发放的海域使用权证书1本,面积91.9公顷,海域使用金征收金额3.58万元。

表3 2006年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情况  

  3.2.5 2006年海域使用权变更情况

  2006年,全国共办理海域使用权变更登记的证书数量为2 181本,面积为77 471.85公顷。其中, 转让195本, 面积9 400.79公顷; 抵押1 078本,面积42 440.87公顷;继承1本,面积4.8公顷;转移2本,面积57.56公顷;更名、更址297本,面积16 494.86公顷; 续期608本, 面积9 072.97公顷。

  3.2.6 2006年临时用海管理情况

  2006年, 全国共发放临时海域使用证书86本, 临时用海项目海域使用面积25 838.91公顷, 征收海域使用金数额为144.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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