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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本情况
来源: 中国海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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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7-07-06

  1.1 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建设

  配合全国人大法工委开展海域物权专题调研。在中国民法学会举办的海域物权法律制度研讨会上,民法学界主要专家和有关部门领导形成了物权法应专门规定海域使用权的共识。

“海域物权”专家研讨会

  会同财政部发布了《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办法》;先后下发了《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海域使用权登记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海域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区域建设用海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淤涨型高涂围垦养殖用海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

  福建和河北省人大相继出台了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浙江省政府下发了《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办法》。截至2006年底,全国已有8个沿海省(直辖市)完成地方立法工作。

  1.2 海洋功能区划

  国务院先后批准了河北、江苏、浙江和福建等四省海洋功能区划。截至2006年底,全国已有8个省级海洋功能区划获得国务院批准,并由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发布实施。沿海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陆续得到批准实施。

  各级海洋部门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划制度,较好地解决了各行业之间的用海矛盾,特别是统筹安排养殖用海区,在充分保障渔业用海需求的基础上,促进了海洋产业结构的调整、海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

  1.3 海域权属管理

  各级海洋部门以“推行阳光行政,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坚持高效便民,寓管理于服务,全面提高了海域权属管理规范化水平。针对养殖用海的实际情况,积极创新管理机制和体制,进一步简化申请审批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

  积极参与宏观调控工作,逐步加强围填海管理。对无具体建设项目、填海规模过大的用海项目,不予报批或提出调整意见。开展区域建设用海管理工作。在继续强化对单个用海项目管理的基础上,对区域建设用海实行总体规划管理,确保科学开发和有效利用海域。

  继续鼓励推行海域使用权配置市场化。2006年,全国通过招标、拍卖共出让海域使用权101宗,确权海域面积7 178.57公顷。逐步开展海域使用权转让和抵押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海域使用权在盘活资产、保障信贷等方面的作用。

  1.4 海域有偿使用

  会同财政部完成了海域分等与海域使用金标准制定的技术性基础工作。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将我国海域分为六个等别,以此确定统一的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

  2006年,全国征收海域使用金157 474.53万元。

全国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工作会议

  沿海各地严格执行海域使用金减免规定,积极扶持国家重大建设项目,认真落实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减免的各项优惠政策,海域使用金减免行为得到了规范。

  1.5 海岛立法与管理

  配合全国人大环资委完成《海岛保护法》草案起草并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

福建省宁德市海岛调研

  在福建省宁德市开展海岛保护规划试点工作,开展海岛保护规划技术规范、海岛生态评价体系及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技术标准研究工作。

  1.6 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建设

  下发了《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建设与管理的意见》、《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总体实施方案》、《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机构体系建设意见》以及《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总体技术方案》、6个技术规程和4个管理办法,基本完成了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的技术和管理制度建设。在两省、7市开展了系统建设试点工作,成效显著。按照“六统一分”的要求,由沿海省市上报了62家动态监视监测中心共建执行单位,并组织了现场检查。

青岛市海域使用动态监测系统主控室操作台

  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化版本正式运行,山东省系统网络版本上网试运行。向沿海各省分发了1:5万比例尺电子底图,举办两期培训班,培训系统操作人员150人。完成全国海岸带、海岛基础数据库建设。

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建设工作路线图

  1.7 资质管理工作

  开展了海域使用论证资质的年检工作,对79家论证资质单位进行年检,经过审查,注销了两家单位的海域使用论证资质。组织了4期共9个班次海域使用论证业务培训,共培训技术人员700多人。

  组织召开了首次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海洋工程专业管理委员会会议,对《勘察设计注册海洋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勘察设计注册海洋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勘察设计注册海洋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等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审议,报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审核。

  1.8 海域勘界工作

  全国共有252条省县两级海域行政区域界线,其中,省际间海域界线12条,县际间海域界线240条。经过几年的努力,全国省际间海域勘界工作外业调查、成果报告的编写和界线草案的拟定已经全部完成;已有闽粤线、辽冀线、津冀南线、津冀北线、粤桂线等5条界线签订了协议书,辽鲁线、冀鲁线、浙沪线、苏沪线、粤琼线等5条界线基本达成了意向,进入协商签署协议书阶段,苏鲁线和浙闽线也已完成了界线方案的研究。全国已勘定198条县际间海域行政区域界线,完成界线总数的83%,其余42条仍处于协调阶段。

山东省部分县际间海域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

  在海域勘界工作中,解决了一些边界争议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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