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海域使用管理现状
截至2007 年底,全国已确权海域面积1 299 313.31 公顷,其中经营性项目1 241 637.37 公顷,公益性项目57 675.94 公顷;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40 220 本,其中经营性项目39 037 本,公益性项目1 183 本。其中,辽宁省332 065.56 公顷,9 890 本;河北省47 343.53 公顷,1 753 本;天津市22 397.85 公顷,109 本;山东省263 211.42 公顷,8 262 本;江苏省309 608.73 公顷,1 726 本;上海市14 441.45 公顷,26 本;浙江省76 400.39 公顷,2 862 本; 福建省111 118.02公顷,7 773 本;广东省95 758.47 公顷,3 889 本;广西壮族自治区12 468.38公顷,2 170 本;海南省11 593.64 公顷,1 689 本,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海域以外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海域的项目用海2 905.87 公顷,71 本。

(注:本公报中涉及的各省份数据均包含该地区经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情况)
表1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域使用确权现状
主要用海类型及其确权海域面积分别为:渔业用海1 094 071.97 公顷,交通运输用海64 030.64 公顷,工矿用海40 566.66 公顷,旅游娱乐用海6 631.66公顷,海底工程用海17 891.03 公顷,排污倾倒用海1 103.51 公顷,围海造地用海54 006.53 公顷,特殊用海12 708.26 公顷,其他用海8 303.05 公顷。

3.2 2007年海域使用管理情况
3.2.1 海域使用确权情况
2007 年,全国共确权海域面积244 639.26 公顷,其中经营性项目238 348.28 公顷,公益性项目6 290.98 公顷;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6 037 本,其中经营性项目5 925 本,公益性项目112 本。其中,辽宁省41 131.90 公顷,1 030 本;河北省18 653.84 公顷,718 本;天津市3 174.93 公顷,16 本;山东省45 958.98 公顷,756 本;江苏省72 205.72 公顷,390 本;上海市1 535.97 公顷,3 本;浙江省14 480.59 公顷,241 本;福建省23 112.27公顷,959 本;广东省18 880.72 公顷,1 087 本;广西壮族自治区4 254.82公顷,453 本;海南省1 249.52 公顷,384 本。
表2 2007年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域使用确权情况 
各用海类型的确权面积分别为:渔业用海218 857.08 公顷,交通运输用海4 826.13 公顷,工矿用海2 286.96 公顷,旅游娱乐用海520.24 公顷,海底工程用海1 236.36 公顷,排污倾倒用海344.95 公顷,围海造地用海13 425.00公顷,特殊用海3 063.92 公顷,其他用海78.62 公顷。
2007 年各用海类型的确权面积与2006 年比较,渔业用海增加了28 879.57公顷,交通运输用海减少了8 092.07 公顷,工矿用海减少了3 852.12 公顷,旅游娱乐用海减少了331.57 公顷,海底工程用海增加了941.75 公顷,排污倾倒用海增加了309.62 公顷,围海造地用海增加了2 131.06 公顷,特殊用海增加了504.30 公顷,其他用海减少了3 169.69 公顷。
渔业用海确权面积218 857.08 公顷,其中渔业基础设施用海确权面积402.01 公顷,养殖用海确权面积175 628.90 公顷,增殖用海确权面积41 231.90公顷,人工渔礁用海确权面积1 594.27 公顷。

3.2.2 海域使用权注销情况
2007 年,全国共注销海域使用权证书3 111 本,其中经营性项目3 067 本,公益性项目44 本;注销海域面积31 550.74 公顷,其中经营性项目28 826.85 公顷,公益性项目2 723.89 公顷。
3.2.3 海域使用金征收情况
2007 年,全国共征收海域使用金295 867.89 万元。其中,辽宁省38 707.83万元,河北省13 953.23 万元,天津市25 494.75 万元,山东省44 050.26 万元,江苏省33 998.15 万元,上海市2 674.78 万元,浙江省31 458.58 万元,福建省33 718.14 万元,广东省51 908.26 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16 393.08 万元,海南省3 510.83 万元。

各用海类型的海域使用金征收金额分别为:渔业用海23 645.15 万元,交通运输用海7 797.81 万元,工矿用海5 205.44 万元,旅游娱乐用海 1 315.12万元,海底工程用海5 352.64 万元,排污倾倒用海734.13 万元,围海造地用海251 528.11 万元,特殊用海203.59 万元,其他用海85.90 万元。

2007年主要用海类型海域使用金征收数额百分比
3.2.4 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情况
2007 年,全国共有4 省(自治区)开展了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工作实践,通过招标、拍卖共设定海域使用权15 宗,确权海域面积2 626.98 公顷。其中,通过拍卖方式,山东省批准使用并确权发放的海域使用权证书3本,面积532.57 公顷,海域使用金征收金额14.93 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批准使用并确权发放的海域使用权证书3 本,面积105 公顷,海域使用金征收金额66.20 万元;通过招标方式,江苏省批准使用并确权发放的海域使用权证书4 本,面积509.81 公顷,海域使用金征收金额13.03 万元,福建省批准使用并确权发放的海域使用权证书5 本,面积1 479.60 公顷,海域使用金征收金额484.00 万元。
3.2.5 海域使用权变更情况
2007 年,全国共办理海域使用权变更登记的证书数量为3 985 本,面积为112 295.88 公顷。其中,转让155 本,面积5 728.68 公顷;抵押1 386本,面积67 142.86 公顷;继承4 本,面积99.23 公顷;转移3 本,面积602.84 公顷;更名、更址326 本,面积20 195.51 公顷; 续期2 111 本, 面积18526.76公顷。
3.2.6 临时用海管理情况
2007年,全国共发放临时海域使用证书18 本,临时用海项目批准使用海域面积1 932.89 公顷,征收海域使用金数额为4.36 万元。
3.2.7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情况
2007年,国务院批准确权海域面积11 126.86 公顷,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73本,征收海域使用金125 058.85万元 (其中缴入中央财政52 458.72万元)。
表3 2007年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地区分布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