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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述
来源: 中国海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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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7-10-26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海洋环境保护工作,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深入贯彻实施,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了海洋环境监督管理,加大了对海洋环境的监测力度。目前,我国管辖的大部分海域环境质量基本保持良好状态。但是,随着沿海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近岸海域环境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受到严重污染的区域进一步扩大,赤潮灾害频发,海洋生态环境受到威胁。

  监测结果表明,2001年,全国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与上年相比略有减小,近岸海域污染仍然较重,局部海域环境呈继续恶化趋势;大连湾、锦州湾、秦皇岛、闽江口等局部海域海洋沉积物受到较大程度污染,其他海域海洋沉积物质量基本状况尚好;近岸海域海洋生物质量状况基本良好,但兴城、深圳湾、金州湾、闽江口等个别地点贝类体内仍残留镉、石油烃、砷等污染物质;海洋赤潮发生次数增多、发生时间提前、影响面积扩大、危害严重

  我国海洋环境主要问题是海洋环境质量恶化的趋势仍未得到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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