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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海洋行政执法
来源: 国家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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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7-07-06

  ● 海洋维权执法

  为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海洋科学研究管理规定》、《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中国海监对在我国内海、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及其他管辖海域的权益、资源、环境等实施海上维权监管,行使我国享有的主权、管制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

  2006年,依法开展现场执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制止在我管辖海域内非法的海洋科研调查、军事测量、勘探开发等活动。对海底光缆铺设和维护、海洋科学研究调查、水下探测等行为依法进行监视监管。对污染海洋环境、破坏海洋资源、违规作业等行为进行查处。全年共派出海监飞机172架次,航时770小时;派出海监船34艘次,航程57 875海里。

  对在我管辖海域从事涉外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海底电缆管道维修、施工作业的6国9艘次船舶,实行了严格的船位和活动情况监管,核查船位和活动情况报告17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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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监飞机监视外国海军测量船

  遵照我国政府相关政策,中国海监建立了东海定期维权巡航制度,并实施了东海定期维权巡航执法工作。中国海监利用船舶和飞机对东海我国管辖海域实施了长时间、全方位的海空协同巡航执法。对未经批准在我东海大陆架进行油气资源勘探活动及干扰我国正常海洋油气开发活动的外国船只实施监视或驱赶;对未经我国政府批准、擅自在东海我国管辖海域进行海上调查作业的多艘美国军事测量船进行跟踪监视,向其申明立场,要求其停止作业。

  东海定期维权巡航执法工作,显示了我国政府对该海域管辖的能力与决心,维护了国家海洋权益。

春晓油气田海域巡航

  ●  海域使用执法

  中国海监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海、陆、空相结合,采取日常巡查、专项执法、突击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重点对围填海、渔业用海、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用海及海砂开采等活动开展检查,加强了对已批用海项目的监管,打击了各种违法用海行为,维护了海域使用秩序。全年共对18 229个用海项目实施检查36 232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2 436起,作出行政处罚1 587件,罚款总额9 479万元。

海域使用执法取证

海域使用行政执法情况

  在发现的2 436起违法行为中,非法占用海域的行为占82.8%,其中主要是非法渔业用海、非法工矿用海和非法围海造地用海,分别占非法用海总数的48.4%、17.8%和14.5%。其他的违法用海行为还包括擅自改变海域用途、超批准期限使用海域、不按期交纳海域使用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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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海域使用违法行为数量分布

  渔业用海是海域使用的主要类型,本年度加大了对渔业用海的行政执法力度,组织了养殖用海专项执法行动。全年共检查渔业用海项目13 913个,比去年增加了77.5%;累计检查23 363次,比去年增加了80.9%;发现违法行为1 243起,作出行政处罚835件。

  工矿用海执法检查以非法开采海砂为重点,各地分别组织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对胶州湾、珠江口等海域的采砂活动实施检查,严厉打击了违法采砂行为。全年共检查工矿用海项目1 225个,比去年增加了31.4%;发现违法行为394起,作出行政处罚276件。

采砂现场检查

  非法围填海行为是今年海 域使用执法检查的重点,各级 海监机构集中力量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全年共检查围海造地用海项目1 002个,比去年增加了60.3%,其中发现违法行为326起,作出行政处罚242件。交通运输、旅游娱乐、排污倾倒等其他类型用海项目累计检查2 089个,发现违法行为473起,作出行政处罚234件。

大型围填海项目检查

  2006年,随着我国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用海需求迅速增长。各级海监机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用海行为,有效维护了用海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依法用海意识,促进了海域使用项目申报率的提高、海域使用金征收率和征收额度的大幅度上升,保障了海域使用管理制度的贯彻和实施。

  海域使用行政执法检查情况对比

  ● 海洋环境保护执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国海监各级机构积极组织开展海洋工程项目、海洋倾废和海洋生态保护等海洋环境执法工作,全年共检查各类项目1 382个,累计检查7 671次,发现违法行为648起,作出行政处罚389件。

登检石油平台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行政执法重点检查了渤海、东海、南海北部、莺歌海和北部湾海域的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工程及其他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全年共检查各类海洋工程项目357个;累计检查1 649次,其中登检石油平台229次,登(随)船检查285次,海上监视检查88次,飞机空中监视169次,陆地监视878次;发现违法行为52起;作出行政处罚9件。3月中旬,在渤海溢油事件发生后,加大了对渤海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保工作的执法检查力度。

海洋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分布

重点检查石油企业溢油应急计划落实,平台环保设备配备及运行、排海物质检验及排放和试油,运油等重要作业环节。制定了渤海海上石油平台巡航监视制度,对渤海海上石油平台进行空中、海上和陆岸监视,扩大巡航监视范围,提高登检频次。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行政执法情况对比

  海洋倾废行政执法以渤海沿岸海域、长江口附近海域、南海广东近岸海域为重点区域,加强了对倾倒区的监视力度,提高了倾倒船登检频次,重点对倾倒作业单位持证倾倒和按证倾倒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共检查项目607个;累计检查2 146次,其中登倾倒船检查 1 160次,随船检查31次,船舶飞机巡航检查561次,陆地检查394次;发现违法行为192起;作出行政处罚139件。

登检倾倒船

  海洋生态保护行政执法以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特别保护区为重点,通过陆地巡查、飞机监视、海上船舶检查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了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行动。海洋生态保护全年共检查项目418个;累计检查 3 876次,其中陆地检查1 917次,海上船舶检查1 901次,空中飞机监视58次;发现违法行为404起;作出行政处罚241件。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行政执法情况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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