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同志们:
经国家海洋局党组研究决定,这次全国海洋厅局长会议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一起召开,充分体现了国家局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决的态度。刚才,志辉同志作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报告,在总结工作、分析形势的基础上,全面部署了2007年海洋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可以说是,形势喜人,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同时,也给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中纪委七次全会和志辉同志的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海洋工作的中心任务,总结成绩,找出差距,明确任务,强化措施,扎扎实实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情况
2006年,纪检监察工作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局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海洋厅局长会议精神,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认真学习《党章》,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着力构建符合海洋工作实际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扎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开展监督检查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环境保护、海洋权益维护、海洋科学研究、海洋行政执法、极地和大洋等方面的职能工作,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努力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局党组关于发展海洋事业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对海洋重大专项、船舶建造、基建工程、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领域,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及时提出监察建议和工作意见,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促进海洋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二)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根据中纪委监察部的要求,国家海洋局牵头在全国海洋资源开发领域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国家海洋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孙志辉同志为组长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并召开了全国海洋系统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部署工作,制定了沿海省市海洋厅(局)和国家局系统两套工作方案,确定了海域使用、海洋环评、海洋工程、海洋专项、海洋行政执法等五个重点领域。举办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专题培训班。全国海洋资源开发领域43个单位和部门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了自查自纠,广大干部职工反对和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起到了教育和警示作用。
各单位根据《全国海洋系统自查自纠工作评估验收办法》认真开展工作,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普遍着手制定了规章制度和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三)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进一步强化
结合学习《党章》、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纪念建党85周年和长征胜利70周年等主题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海洋廉政文化建设、弘扬大洋精神、构建和谐海洋、开展和谐机关(单位)等一系列活动,逐步形成反腐倡廉的“大宣教”工作格局,不断巩固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基础。注重创新教育形式,采取了主题教育、参观考察、知识测试、辅导报告、歌咏比赛、网络博客、发送廉政短信、撰写体会文章、演讲比赛、正反典型教育等多种形式,促进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充分运用党员先进性教育的理论、制度和实践成果,通过民主生活会、党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廉政谈话等方式,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突出了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政绩观的教育,有效促进了各级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作风的形成,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着力抓好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制度体系逐步建立
局纪委把2006年确定为“制度建设年”。根据海洋工作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结合国家海洋局落实《实施纲要》具体意见的要求,完善和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法规制度。印发的主要规定有:《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两规”措施的意见》、《关于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意见》、《党员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规定》、《局纪委、人事司联席会议制度》、《纪检监察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等,有的制度已被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全文转发,还有多项制度已列入规划并正在组织拟定。为了加强对海域使用的监督检查,我们还与监察部正着力共同制定《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目前这项工作进展顺利。
全局普遍加强了惩防体系建设,共制定和修订了100多项规章制度,内容覆盖了海洋行政管理、海洋重大专项、政府采购、招投标、基建工程、财务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纪检监察自身建设等。这些制度对海洋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五)强化监督,不断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
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普遍坚持了领导干部在规定范围内述职述廉和廉政测评、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较好地执行了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民主评议等制度。领导干部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个人收入申报普遍落实,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参加了下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班子换届考核,促进了领导干部勤政廉政。
与此同时,一些单位和部门还推行了政务公开,逐步促进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有的通过召开情况通报会、座谈会、交流会、网络论坛等形式,及时通报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推进民主管理。全年共收到群众信访举报(申诉)30件次,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妥善处理。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有的工作还有新的进展,干部群众基本上是满意的。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过去我局海洋管理事务比较单一,海洋事业经费总量比较少。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对海洋工作的重视,海洋工作领域不断拓展,海洋管理权力逐渐加大,海洋事业经费逐年增长,海洋重大专项越来越多,随之也出现了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譬如,在海域使用管理工作中存在着越权和违反程序审批、不按规定收缴海域使用金、地方保护主义,甚至出现权钱交易的现象,人民来信来访数量呈上升趋势;在国家重大海洋专项管理工作中,有的违反规定把专项经费作为横向任务进行提成;在财务管理工作中,一方面规章制度不够完善,出现了一些漏洞,另一方面已有的制度没有认真落实,经费支出随意,花钱大手大脚;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从全局来看发展不够平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不够到位;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方面,制度建设不够科学配套,质量有待提高;在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少数领导干部个人说了算,不发挥集体作用,我行我素,造成工作失误;在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少数干部工作方法简单,办事不公正,群众观念淡薄,个别领导干部作风浮躁、好大喜功、骄傲自满、贪图享乐等现象依然存在。对此,我们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
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纪委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会议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海洋工作任务和海洋强国战略,突出重点,抓好落实,着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域,查办案件,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海洋经济、海洋管理、海洋文化、和谐海洋和党的建设之中。
(一)深入贯彻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既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又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各级党委要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列入党的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从第二季度起,集中一段时间在全局党员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以学习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加强领导干部五个方面的作风建设、树立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为主要内容的“讲正气、树新风”活动。要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列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密切联系实际,领会精神实质,推动指导工作。根据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的要求,近期要增开一次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专门发了文件,作了部署。各级领导班子要按照文件要求,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主题,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认真整改。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要突出作风建设方面的考察,全面了解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
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党委领导班子负总责,从制定规划、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督促检查等方面采取措施,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工抓,切实担负起自己分管工作的作风建设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不仅要抓好落实,更要以身作则,做出榜样,以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树立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加强对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和谐海洋建设
全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海洋的要求,以解决海洋战线广大职工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紧紧围绕志辉同志在报告中提出的海洋工作十大重点任务,加强和改善海洋行政管理、提高海洋自主创新能力、调整海洋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加强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环境保护、海洋重大专项以及财务管理、人事制度改革等政策措施,开展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任务的落实。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又好又快发展海洋事业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违背和谐海洋建设要求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达标评比活动;切实改进文风和会风,精简文件和会议,严格执行会议、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对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获取荣誉和利益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大力提倡勤俭节约的风气,牢记“两个务必”,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高消费娱乐;坚决纠正以学习考察、购置设备等名义公款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要坚决清理纠正,并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决不允许对领导干部的亲属搞特殊照顾,决不允许为他们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任何方便。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一次申报登记,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
(三)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反腐倡廉教育,要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为主题,以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继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使领导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以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为基础,抓好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和指导工作;继续学习贯彻《党章》,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深入开展党纪尤其是政治纪律教育、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促使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
不断总结全局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的好方法和经验,注意采取多种教育形式,灵活掌握教育方法,有的放矢地开展教育工作。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既善于运用先进典型进行示范教育,又善于运用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既善于依靠各级党组织进行灌输教育,又善于引导党员干部进行自我教育;既善于运用“三会一课”等传统教育,又善于运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探索廉政文化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广泛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让廉洁的理念通过文化的形式,深入机关、船队、台站和科研室,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群众的廉洁意识,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四)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建立健全信访工作举报制度。认真办理信访举报事项,尤其要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重复上访,既要从上访中发现违纪违法的案件线索,又要维护单位的稳定,切实保障基层党员干部的批评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等合法权益。
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在去年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抓好海洋资源开发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评估验收和总结工作。针对检查出来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严肃查办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海洋资源开发领域中的商业贿赂案件。对那些应当依法严惩的腐败分子,要让他们付出沉重的代价,在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心理上后悔莫及。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保证,以法纪为准绳,注重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五)进一步强化制度创新,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要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以改革的精神实现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制度创新既要与海洋事业的发展进程相一致,又要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相适应,把反腐倡廉的要求寓于各项海洋政策和措施之中。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有效防止滥用权力现象的发生。制度创新工作要逐步拓展到海洋经济发展、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环境保护、海洋权益维护、海洋行政执法和海洋科学研究等行政管理领域,研究完善资金管理、干部使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的运行机制和制度建设,减少资金运行风险,确保国有资产有效监管,防止干部“带病上岗”。要充分发扬民主,特别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措施和制度的制定,要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以科学的态度做好调研论证工作,有些制度应在一定范围试点,然后再逐步推开。
要在实践中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制度,切实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要注重制度的系统配套,既要注意单项制度的制定修订,又要注意与其他制度协调配合;既要充实完善惩戒性、约束性规定,又要建立健全激励性、保障性规定;既要重视实体性制度建设,又要重视程序性制度建设,发挥制度体系的整体效能。加快《海域法》的配套制度建设,力争上半年与监察部共同出台《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
(六)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突出监督重点,着重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监督,尤其要加大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坚持诫勉谈话和函询、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向干部群众如实报告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等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加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密切相关的关键环节的监督,前移监督关口,及时发现和纠正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及时掌握群众反映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进一步抓好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
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各级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决定后必须坚决执行,不允许以不同借口进行抵制和拖延。积极推行党务公开,结合实际,制定党务公开的具体措施,认真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
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大力发展基层民主。认真倾听群众呼声,重视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作用,形成惩恶扬善、祛邪扶正的舆论氛围。
三、做好今年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的战略高度,深入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深刻阐述了全面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于推动全党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各级党委、纪委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深刻领会胡锦涛同志所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精神实质。领导干部必须加强学习,提高理论、政策水平,成为领导科学发展观的行家里手;必须求真务实,聚精会神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解决突出问题,为群众排忧解难;必须勤俭节约,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大手大脚,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必须清正廉洁,严防以权谋私,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要把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把精力和力量投入到落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和全国海洋厅局长会议部署的各项任务上来。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
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对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重大部署。各级党委和纪委要把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同学习贯彻吴官正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和国家局的部署要求结合起来,根据单位实际,明确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把反腐倡廉的要求融入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之中。
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抓落实。最近几年,我们的海洋工作能够取得明显成效,一年上一个台阶,就是得益于狠抓落实,因此,各级党委和纪委一定要以更多的精力、更大的力度,更硬的工夫,狠抓工作落实。狠抓落实,就是要把任务搞明白、把问题弄清楚,争取工作的主动权;狠抓落实,就是要不怕吃苦、埋头苦干,有一个好的精神状态;狠抓落实,就是要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和工作积极性,形成整体合力;狠抓落实,就是要监督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严格执行制度甚至破坏制度的,要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全年的工作安排好、落实好。
(三)履行职责,监督管理
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抓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委领导是核心,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就是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部门、单位的长期重要任务,列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党政齐抓共管是根本,党政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党委书记要抓,行政一把手要抓,领导班子也要抓,领导班子每一个成员都负有重要责任。要坚持“一岗双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纪委组织协调是保证,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是党章赋予纪委的一项重要职责,纪委的任务是组织协调,不是“包打天下”,要处理好纪委与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部门各负其责是关键,根据中央的要求,各职能部门是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者、实践者和推动者,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是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建立有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责任分工,聚合各部门的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整体优势。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是基础。领导干部作为群众的带头人,一方面要提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觉悟,另一方面还要注重坚持群众路线,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依靠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监督和参与。各级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要切实担负起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四)加强领导,建设队伍
纪检监察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肩负着重要职责。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要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经受住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要加强对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执法执纪的能力和水平。
各级党委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为他们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有利条件,做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强后盾。要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重点解决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的问题,及时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战线上来,同时要注意把纪检监察机关的优秀干部交流到其他部门的重要岗位上去。政治上信任重用,工作上支持帮助,生活上关心爱护。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过硬的素质、优良的作风、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同志们,让我们以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志辉同志的讲话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职责,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体现新要求,创造新业绩,开创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