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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王祖温呼吁:加强航海教育立法
来源: 中国海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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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8-03-17

  本报记者  杨 璇    全国人大代表、大连海事大学校长、国际海事大学联合会主席王祖温在建议中呼吁:推进航海教育立法,加快我国海洋强国建设进度。
  “我国国民海洋意识薄弱,战略研究人才缺乏,已成为我国建设海洋强国的严重障碍,这是非常严肃的问题。”
  王祖温代表分析说,我国没有制定专门的航海教育法律,甚至行政法规中也极少涉及航海教育,在这方面与以美国为代表的航运强国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借鉴航运强国的立法经验,推动我国航海教育立法,对于发挥航海院校的育人“主阵地”功能,促进海洋强国建设,具有战略意义。具体来讲,航海教育立法应着力建立8项制度。
  1. 政府主管航海教育制度。航海教育的国防性、国际性、法律规范性等特征要求航海教育必须由政府主管,这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2. 物资投入制度。除执行国家一般教育的投入措施外,政府对航海教育的投入还应针对航海教育的特殊性,采取相关措施。
  3. 依法治校制度。具有鲜明行业特色的航海教育院校,应建立健全依法治校制度,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
  4. 招生工作制度。鉴于航海工作的特殊性,要求航海类专业考生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专业素质。但是,由于职业比较艰苦,致使符合身体条件又愿意报考航海类专业的考生逐渐减少。要解决航海院校生源数量和质量问题,必须采用航海教育立法的形式加以保证。
  5. 师资建设制度。航海类专业教师不仅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还须具有一定的海上工作经验。目前,我国对航海类专业教师队伍的培养、对实践能力的培养重视不够。因此,需要通过航海教育立法加强专业教师的实践能力,加强航海院校师资队伍建设。
  6. 实践教学制度。目前,一些航海教育机构的实践教学质量仍未达到国家和国际标准,需要强制性的规范和要求才能改变这种现状。此外,实践教学中存在的仪器设备不足、功能老化等问题,也必须通过必要的法律规范,才能彻底解决。
  7. 半军事管理制度。应通过航海教育立法建立半军事管理制度,提高航海类学生军政素质,满足我国的国防需要和保障海上运输安全的需要。
      8. 就业工作制度。应当借鉴国外航海教育就业立法的成功经验,将中国航海教育的就业机制纳入法制化轨道,增强航海类学生的就业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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