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2008全国两会 >> 文字报道>> 正文


全国政协委员林绍彬呼吁:沿海水下文物亟需法律保护
来源: 中国海洋报
字体:
发布时间: 2008-03-18

  本报讯   记者王秋蓉报道   全国政协委员呼吁,尽快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上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法》,依法保护我国沿海水下文物。 
  目前,由于水下文物潜在的巨大价值,受经济利益趋使,沿海村镇部分渔民非法雇佣潜水人员,疯狂打捞水下文物,很多瓷器在打捞中损坏,水下文物遗存被严重破坏,大批珍贵文物损坏、流失。尽管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但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仍有不法之徒下海盗捞。
  为了更有效地保护水下文物资源,严厉打击哄抢、盗捞、倒卖、走私古文化(水下沉船)遗址文物的违法犯罪活动,建议有关部门尽快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上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法》,以便公安部门办案时有法可依,使国家珍贵文化遗产得到应有保护。

 
 
版权所有:国家海洋局主办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1号 邮编:100860
网站维护制作:国家海洋信息中心 网管信箱: weber@mail.nmdis.gov.cn
京ICP备05079994号  建议使用:1024*768,16位颜色显示器,Microsoft IE 4.0以上浏览器 
Produced By HZCMS协同内容管理系统 内容管理专家 publishdate:2008/07/18 16:4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