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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利用海岸带湿地

 
 发布日期: 2007-03-13   字体:    来源: 国家海洋局
中国海洋报记者 杨 璇


    在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国家河口海岸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华东师范大学教授陆健健和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教授邹逸麟建议,应遵循海岸带湿地动态演化自然规律,加强我国海岸带湿地的合理利用与有效保护。

    陆健健和邹逸麟委员指出,我国海岸带湿地涉及沿海11个省、市、自治区,包括辽河三角洲湿地、天津滨海湿地、黄河三角洲湿地、莱州湾湿地、珠江口河口湿地、北部湾滨海湿地等14个重要湿地和沿海系列潮间带和潮下带湿地。据统计,从新中国成立至20世纪80年代末,我国围垦的滩涂面积约为现有滩涂面积的50%。近年来更面临着盲目无序利用、低效率保护问题,加之陆源污染加剧,导致海岸带湿地面积持续减少,近海赤潮频发。

    为此,陆健健和邹逸麟委员建议,应遵循海岸带湿地动态演化自然规律,强化保护意识,通过生态恢复维持其自然发展趋势,提高其环境容量和生态服务功能,兼顾湿地自然保育和开发利用。首先,调整完善海岸带湿地区域功能规划,依法论证规划自然保护区、岸线防护区、临海排污口区、垃圾堆场、经济开发区、休闲旅游区及人居区等位置与面积;其次,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对已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可随滩涂湿地冲淤变化趋势,在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的前提下,经论证后,调整核心区和保护区位置;第三,分类分级制定海堤内不同发展区域的土地生态与环境标准,减少对湿地干扰破坏;再者,加强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最后,需进行湿地生态恢复,加大主要河口潮滩促淤力度,制定合理的湿地生态恢复方案,促进河口新生湿地的增长,恢复湿地生态环境。

摘自《中国海洋报》158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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