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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海洋灾害应急预案启动标准
来源: 国家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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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5-04-12

风暴潮预警启动标准

  风暴潮预警级别分为Ⅰ、Ⅱ、Ⅲ、Ⅳ四级警报,分别表示特别严重、严重、较重、一般,颜色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

  1.风暴潮Ⅰ级紧急警报(红色) 受热带气旋影响(包括台风、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热带低压,下同)影响,或受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有代表性的验潮站将出现超过当地警戒潮位80厘米以上的高潮位时,至少提前6小时发布风暴潮紧急警报。

  2.风暴潮Ⅱ级紧急警报(橙色) 预计未来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有代表性的验潮站将出现超过当地警戒潮位30厘米以上80厘米以下的高潮位时,至少提前6小时发布风暴潮Ⅱ级紧急警报。

  3.风暴潮Ⅲ级警报(黄色) 预计未来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有代表性的验潮站将出现达到或超过当地警戒潮位30厘米以内的高潮位时,前者至少提前12小时发布风暴潮警报,后者至少提前6小时发布风暴潮警报。

  4.风暴潮Ⅳ级预报(蓝色) 预计在预报时效内,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有代表性的验潮站将出现低于当地警戒潮位30厘米的高潮位时,发布风暴潮预报。

  预计热带气旋将登陆我国沿海地区,或在距沿岸100公里以内(指台风中心位置)转向以及温带天气系统将影响我国沿海地区,即使受影响海区岸段不出现超过当地警戒潮位的高潮位,也须发布风暴潮(含台风浪)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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