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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监第二期专职执法人员培训班结业
提升业务素质 强化执法能力
来源: 中国海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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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8-05-06

  本报讯   记者李明春报道  日前,第二期中国海监专职执法人员培训班经过65天的培训,圆满完成学习培训任务,顺利结业。中国海监总队、青岛警备区、中国海洋大学、北海分局、中国海监北海总队等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出席了培训班结业典礼。 
  国家海洋局人事司司长李春先发来贺信,对学员们圆满完成学习培训任务,顺利结业,表示衷心地祝贺!他希望全体学员返回工作岗位后,继续巩固培训成果,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学习,保持和发扬团结、顽强、拼搏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为中国海监维权执法工作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为建设和谐海洋提供坚实保障。 
  结业典礼上,中国海监总队副总队长吴强、青岛警备区政委杨建祥、中国海洋大学副校长于志刚,北海分局副局长、北海总队总队长刘心成分别讲话。吴强副总队长在讲话中指出,根据局领导有关课程设置要适当压缩基础理论课、增加执法实务课程比重,突出培训的实用性和实践性的指示精神,中国海监总队会同中国海洋大学就培训内容、课程设置等事宜反复磋商,在总结首期培训班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了本期培训班的教学计划。在执法实务课程中增加了典型案例分析、模拟执法和调查取证技术课,并组织学员实地考察管理相对人海域使用情况,参观中国海洋大学、了解海洋调查和实验的主要设备,取得了较好的培训效果。 
  结业典礼上向学员颁发了结业证书。 
  本期培训班的主干课程分为海洋基础知识、海洋管理政策法规和海洋执法实务三部分,共20门课程。 
  为了使培训内容更贴近工作实际,本期培训班分别邀请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北海监测中心专家授课,使学员们进一步了解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对海监执法工作的要求和油指纹鉴定的一般知识,进一步拓宽了学员的视野。同时学习了今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由监察部、人事部、财政部和国家海洋局联合颁布的《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使学员们及时了解相关制度建设的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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