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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北极考察活动审批
发布时间: 2007-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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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国家海洋局

国务院决定保留的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国务院412号令)

一、南、北极考察活动审批

依据: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提交材料:
  1.项目申请书。内容包括:考察类别、考察背景、考察内容、方法和手段,工作计划,作业要求,交通方式,作业设备,起止时间、负责人及现场执行人等。
  2.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考察材料
受理部门:国家海洋局极地考察办公室
办理程序:
  1.受理:已开通网上受理,网址:http://polar.chinare.cn
  2.组织专家评审
  3.报国家海洋局审批
  4.网上公布结果
收费与否: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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