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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海底电缆管道登记备案
来源: 国家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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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8-08-06

项目类型:备案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
3.《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
4.《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国家海洋局令第3号)
5.《海底电缆管道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4号)
提交材料:
所有者应在海底电缆、管道铺设施工完毕后90天内,向主管部门提交如下说明资料:
海底电缆、管道准确路线图、位置表等说明资料一式五份
办理程序:
1.受理:国家海洋局批准的电缆管道登记备案向国家海洋局提出申请
2.审查: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意见
3.公告:对海底电缆管道的具体位置及走向等内容进行公告
是否收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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