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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应急计划审批
来源: 国家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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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8-04-29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3.《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海洋局令第1号)
4.《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应急计划编报和审批程序》
提交材料:
1.溢油应急计划
2.专家审查意见
3.节能减排指标文件
4.其他相关材料
办理程序:
1.受理:国家海洋局各分局受理。
2.审查:国家海洋各分局对溢油应急计划审查
3.审批: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
办理时限:20日
是否收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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